电子书用户权利法案

原地址:http://librarianinblack.net/librarianinblack/2011/02/ebookrights.html

作者:Sarah Houghton-Jan

译者:Nalsi

每一个电子书的用户都有以下的权利:

l  有权遵照更加强调获取而非所有权限制的规则使用电子书

l  有权在任何技术平台上使用电子书,包括他们所选择的硬件和软件平台

l  有权在公平使用和尊重版权的精神下引用、注解、印刷并且分享电子书的内容

第一次销售原则(first-sale doctrine)的权利扩展到数字内容,电子书的所有者有权保留、存档、分享以及重新销售所购买的电子书。

我相信信息和观念的自由、免费的市场。

我相信作者和出版商能够繁荣发展,如果他们的作品能够出现在最广泛的媒体上。我相信作者和出版商能够茁壮成长,即便读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获取、注解以及与其他人分享的自由,因为这样做能够帮助这个内容获得新的读者和市场。我相信电子书的购买者应当享受第一次销售原则的权利,因为电子书是更广泛的公民素质、教育和信息获取的文化基石的一部分。

数字版权管理(DRM),就像关税一样,是一种抑制自由交换观念、文学和信息的机制。相似的是,当前的许可证分配制度让读者得不到对他们个人的阅读材料的最高的控制权。这些是电子书无法接受的情况。

我是个读者。作为顾客,我有权得到尊重,有权不被看作是潜在的罪犯。作为顾客,我有权对我买到或者借到的电子书做出我自己的决定。

我担心获取电子书中的文学和信息的未来。我请求读者、作者、出版商、零售商、图书馆员、软件开发者和设备生产者能够支持电子书用户的这些权利。

这些权利属于你。现在该轮到你表达立场了。为了帮助传播这些内容,请你复制整篇文章,添加你自己的评论,把内容和评论混合在一起,分享给其他人。请你把它发在博客上、发在Twitter上(#ebookrights)、发在Facebook上、用电子邮件发出去、并且把它贴在电线杆上。